貪婪的「基督徒」(The Greedy “Christian”)

第三章(THREE)

 

你右手邊站著一位年長的韓國女士,她臉上佈滿多年勞碌而來的皺紋。你左手邊又站著一個矮小的俄羅斯年輕人,他衣衫破爛,雙手起了繭子,令你覺得他是農夫或工廠工人。

在人潮中,他們兩人跟你身旁的其他人一樣,默默望向遠方那升高的平台。從你的角度看來,那平台位於數百米以外,看來最少有四十呎高,發出你從未見過的閃耀亮光,彷彿是用金打造而成,好比一顆巨鑽所散發的光芒。那平台上只有一件傢俱,明顯是一張王座。無數的人默默凝望,驚歎不已,看來那超現實的台階上快要發生大而可畏的事。

你暫且轉移視線,望向自己四周的人群。你從沒見過那麼多的人,人潮來自四面八方,不知延綿多少公里。事實上,你意識到四周也看不見平地,甚至地平線的遠方都擠滿了人,人群上面的天空金碧輝煌,好像一屏天幕。

你觀察一下身邊的人,發現他們混雜各樣人種–白人、紅皮膚的、黃種人及黑人。有些人穿上西裝,有些人穿上民族服裝,少數人只圍上纏腰布。他們只有一個共通點:都默然無聲,肅立凝望著那發光的台階和黃金寶座。

他的現身(His Appearance)

突然,響聲劃破長空,那平台傳出深沉的和聲,激昂又雄壯,是你從未聽過的。樂聲漸大,好像數以千計的交響樂團一同合奏,又像大瀑布的巨響。

那平台上出現一道閃爍的彩虹,然後有一活物出現,坐在那寶座上。他的形狀難以辨認,發出的光猶如日光。眾人都感到他的同在,用手遮擋他的榮光,心中都出現一個念頭:他何其純潔–比起最純淨的水或雪花來得更純潔。他何其聖潔,沒有東西是他所看不見的。眾人都心跳加速。

那發光的活物舉起雙手,十指緊扣,再將兩手分開,向左右兩邊掃出去。你立時感到有一股無形的力量將你升起,發覺自己與其他人一同飄浮在半空,高過仍留在地上的人。你被那股力量推到去右邊,又看見你下面的人被推到去左邊。眾人分成兩組以後,那股無形的力量便把你放下來。那位韓國女人和俄羅斯青年已不在你身邊。

那偉大的活物向左邊的群眾說話,其聲音無法用耳朵聽見,卻是傳到你心中,絕不會聽錯他的意思。你身邊的人都面露懼色,顯然各人都從自己的語言聽到那段說話: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太二十五41~43)

眾人本來一直靜默,現在都變得極其恐懼,發問的聲音紛紛響起:「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太二十五44)「你肯定從沒有落到那些境況!你是主!我們現在看見你,你發光如日頭;假如我們從前見過你,便一定會知道!你說我們曾見過你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他回答說:「世上相信我的人與我成為一體,成了我身體的肢體,我住在他們裡面,把我的愛放在他們裡面。故此,真正相信我的人是顯而易見,他們相信我,愛我的弟兄。人若不愛我的弟兄,就不是相信我或愛我。人若愛我的弟兄,就會顯明他們的愛,關心受苦的弟兄,盡自己所能減輕他們的痛苦,投上時間和金錢也在所不惜。他們背乎自己,真正跟隨我,那樣做並不是為了賺取救恩–卻是因著我的恩典而轉化。」

「甚至,我已經警告你們會有今天的審判,我的警告寫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你們不聽我的警告,現在已經太遲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離開我,進入永火裡去。」

定罪(The Condemnation)

他的話塵埃落定,沒有爭論的餘地。看似不可能,你卻是被定罪了。有一股吸力把你往下拉,你腦海想起一幕幕情景,你從前以為那就是基督教的全部:

教會事奉,數以百樣事奉。

教會聚餐。

教會旅行。

教會詩班練習。

教會職員會。

講道、一大堆講道。牧師怎樣論到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審判?你看見牧師站在講台上:「基督徒不會面對綿羊和山羊的審判,很多聖經學者認為那是對不信者的最後審判。」

多愚昧!為何我們從前沒有發現,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審判的一幕中也有信徒?為何我們沒有發現,受審判的人由「萬民」組成?

你腦海浮現另一個情景:某星期天早上,有一位外來的講員論到同一個主題:「基督徒不必害怕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審判,那是對列國的審判,極可能於七年大災難後才會發生。曾善待以色列的國家會得以進入千禧年,由綿羊作為代表。山羊則代表大災難期間惡待以色列的國家,會進到地獄。」

你下跌的速度越來越快,越來越多映像浮現在你腦海:地上的事情消耗你所有時間、精力和金錢,因而你沒有時間、精力和金錢幫助受苦的基督徒。當下你從全新的角度回看那些事:

看電視,付月費。

嗜好。

照顧寵物。

渡假。

慶祝聖誕節,買很多新玩具。

運動。

教會事奉。

購買電子產品。

外出用餐。

購買很多衣服。

瀏覽網頁。

幾分鐘後,你站在地獄的閘門前。永恆的惡夢佔據了一切思想前的一刻,你腦海中浮現最後一個思想:我奉獻給教會的金錢毫無價值嗎?你的良心當下不受從前一切謊話蒙蔽,清楚告訴你:你參與的教會絲毫不扶助窮困和受苦的信徒,你奉獻一丁點金錢給那教會,幫助教會償還抵押借款,好叫你可以在那建築物內享受教會服務。你奉獻的金錢也用來支付電費,冬天提供暖氣,夏天提供冷氣,又用來支付主日學的課程,叫你的孩子可以愉快上課。那些錢也用來支付教牧同工的薪資,那些人投上全部時間籌辦討會眾歡心的活動。所以,你奉獻的金錢是造福自己,不是因著愛神奉上,卻是因著愛自己。事實上,比起其他教會成員,你奉獻得更少,變相是剝削了別人的金錢。另外,你奉獻些微的金錢,根本說不上是犧牲。地獄大閘後面的山谷充滿濃煙,傳來魔鬼的笑聲。

上一年來,你餵養了幾多個飢餓的基督徒?為幾多個口渴的基督徒供應了食水?為多少無家可歸的基督徒提供了棲息之所?為多少赤身露體的基督徒供應了衣裳?探望了多少患病或坐監的基督徒?假如你現在死了,接受耶穌於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描述的審判,你會是綿羊,還是山羊?對於活得好像是山羊的人來說,上述的問題可發人深省。

綿羊和山羊審判的真理(The Truth about the Sheep and Goats Judgment)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中,耶穌發出警告,那些話是否適用在我們身上呢?還是,耶穌是論到一場基督徒可豁免的審判?

我們可以開始回答這個問題,指出那將來的審判也有得救的人在場,即有基督徒在場。沒有人可以明智地否定,耶穌右邊的綿羊不是已經得救的人(基督徒)。因為那些人會「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國」(太二十五34),又被稱為會得著「永生」的「義人」(太二十五46)。

有一種理論認為,分開綿羊和山羊不是指到分開個別的人,卻是指到因應列國於大災難期間怎樣對待以色列而分開列國。我們考慮上述的事實,也可揭示這種理論的謬誤。此外,前兩章中耶穌才剛警告各人要為自己負責,難道我們相信這一章的說話竟突然只適用於地理政治上的國家?耶穌警告我們,豈是為了如果大災難發生時我們仍然活著,就記緊要搬遷到「綿羊」的國家中居住?難道我們要相信,不管自己於大災難期間怎樣對待或看待以色列都沒有關係,因為決定我們得永生或永死的唯一條件,就是我們所居住的究竟是哪一個國家?

「萬民」這詞(二十五32)並非指到地理政治上的國家,這種國家現今只超過二百個。Ethne這希臘字是指到種族,由語言、文化、地理位置等作出劃分,今天世上最少就有一萬個種族。由此看來,倘若說經文是指分開地理政治上的國家,而不是分開個人,這想法並不成立。耶穌說「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太二十五32,加上強調),表示一切種族都會見於這次審判中。難道我們以為耶穌將會根據不同種族於大災難期間怎樣對待或看待以色列,來把他們歸類為綿羊或山羊?舉一個例子,如果大多數韓國人於大災難期間善待以色列,耶穌就會收納韓國上下所有人嗎?想到這點,那理論就顯得更荒謬。

另一種差劣的理論(A Second Poor Theory)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提到那群信徒,會否可能是一群特別的基督徒,比方說是於大災難期間得救的人?也有可能,但耶穌沒有指明那些人的身分。你是否願意根據耶穌沒有說過的話,以你的永恆救恩孤注一擲呢?

就算我們假設有一群大災難的基督徒也會受到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審判,不過,是否有充分理由相信那些人會受到不同或更高的準則的審判,是與其他「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之國」的人不一樣?不會,不可能,尤其是很多其他經文都表明了這相同的觀念。例如,約翰壹書中,我們發現經文呼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約壹三14、16~19)

約翰說得再清楚不過了,真基督徒脫離靈性上的死,進入靈性上的生,自然會愛自己的弟兄。而約翰寫到的那種愛不僅是情感上的感受,卻是藉行動表達出來的真愛,尤其是供應生活所需的物質需要。約翰寫道只要我們向弟兄表現這種愛,就知道自己是「屬真理的」(約壹三19)。如果我們可以幫助嚴重缺乏生活所需的信徒,卻不幫助他,神的愛就不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沒有把握肯定自己已出死入生。

雅各和施洗約翰意見一致(James and John the Baptist Agree)

雅各書也呼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同樣認為愛弟兄的心可表明真正的信心和救恩,從供應生活所需的事上表現那種愛: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4~17)

從雅各來看,信心若沒有行為就不能救我們。雅各特別指到那種行為,來闡明自己的重點呢?就是為貧窮的弟兄供應衣食。

施洗約翰的講道也呼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沒有人可以明智地否定,施洗約翰不是傳講叫人悔改得赦罪的信息,路加把那信息稱為「福音」(參路三3、18)。施洗約翰警告自己的聽眾,他們若不悔改和結果子,就必定會下地獄(參太三7~12;路三7~17)。所以,施洗約翰的信息應該可以肯定是與救恩有關。

群眾感到扎心,問自己應該怎樣做才可以顯明悔改的心,施洗約翰便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三11)。施洗約翰顯然是叫人們為自己自私的罪悔改,他們忽略了身邊赤身露體、飢餓的同胞。假如那些人回答說:「我們相信你論到的彌賽亞快要來,但我們卻不會憐憫身邊的窮人。」你認為施洗約翰會否保證那些人會得救嗎?

耶穌前後一致的信息(Jesus’ Consistent Message)

耶穌另一些教導也呼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少年財主(這故事見於四福音中的三卷)來向耶穌尋求永生(參太十九16),耶穌叫他遵守十誡,列出其中六項,那少年財主指出他自小便持守了。耶穌再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十八22)那少年財主卻不肯那樣做。

耶穌是否向那少年財主說,若他想要進天國,便要變賣自己的一切,分給窮人?很多人難以承認這事,但答案卻是:「是的。」那少年財主憂憂愁愁地走開以後,耶穌便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路十八24~25,加上強調)耶穌確實是論到進天國(另可參太十九23)。

清楚看來,耶穌這段說話的應用,不單適用在二千年前的那位少年財主身上,也適用於今天的一切財主:他們想得永生,卻仍然貪婪和自私,不肯幫助窮人。耶穌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十八24)如果有錢的人不必捨棄自己的錢財,就不會覺得「困難」了。可是,他們不肯愛鄰舍如同自己,把自己的財富與別人分享,由於不肯悔改順服神,故此他們不會得救。這與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中的教導豈不是非常吻合嗎?那少年財主將會置身於山羊那邊。

值得一提的是,耶穌決不希望有人會以為只要捨棄一切財產,就能賺取永生。因著相信耶穌而跟隨他,才會得著永生。那少年財主正是沒有這樣做,他的錢財攔阻了他跟隨耶穌,從他的行動顯明,錢財成了他的主人,故此耶穌不能作他的主人。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更多呼應的經文(More Echoes)

耶穌又講到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其清楚的信息是甚麼?那財主毫無憐憫之心,對自己門前窮人的慘況視若無睹,最終死了下到地獄(參路十六19~31)。那財主是另一隻山羊。

路加福音十二章16至21節中,耶穌講到財主的比喻又如何?耶穌先交代這嚴謹的警告:「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然後再說出那比喻:

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雖然耶穌沒有指明那人會下地獄,但若推斷那自私的人可進天國,則似乎並不合理。神稱那人為無知的人,因他死的時候家財萬貫,靈性上卻是赤貧。耶穌沒有指責那人富裕是罪,某程度上,乃是神使到那人變得富裕–神安排合宜的天氣,農作物才豐收。可是,耶穌指責那人運用財富的方式有罪,他沒有想到神叫他變得富裕後,到底期望他會做甚麼,卻只是想到自己,計劃提早退休,安樂渡過餘生。那人作了那自私的決定後,當晚便死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審判發生時,那人將會是綿羊,還是山羊呢?

撒該說把自己所有的一半給窮人,又歸還四倍自己曾訛詐的東西後,耶穌便宣告救恩臨到他的家(參路十九8~9)。假若撒該說:「主啊,我接受你作我的主和救主,但我會繼續訛詐人,對窮人的慘況視若無睹。」耶穌又會怎樣回應?

當然,耶穌活出自己所傳的道,完全遵守律法,必定一生也奉獻給窮人。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服事人的時候,會施捨窮人(參約十二6,十三29)。當基督內住在信徒心中,他豈不是同一位施捨給窮人的基督嗎?當然是了。耶穌自己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約十四12)

第一群基督徒看顧窮人(The First Christians Care for the Poor)

整卷使徒行傳都呼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我們發現看顧窮人是新約生活中的一貫特色。看來,第一群基督徒很認真看待耶穌的命令:「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路十二33)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眾人也都蒙大恩。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4~45,四32~35)

留心上述的經文,路加提到第一所教會一切奉獻的事,背後都有神的恩典,初期的基督徒蒙了那份恩典赦罪,也蒙了那份恩典轉化生命。

聖經清楚指明,初期教會供養貧窮的寡婦(參徒六1;提前五3~10)。他們那樣做,是否為了設法賺取救恩?非也,乃是因為他們已離棄貪婪的心,被聖靈重生了。

保羅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使徒,他受了神的委託,承擔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又寫下大部分的新約書信,認為看顧窮人的需要是自己事奉的重要一環。保羅從自己建立的眾教會中,籌募了大筆的捐獻分給貧窮的基督徒(參徒十一27~30,二十四17;羅十五25~28;林前十六1~4;林後八~九;加二10)。保羅歸信最少十七年後,回到耶路撒冷向彼得、雅各和約翰匯報自己領受了的福音,他們三人都找不出保羅所傳的信息有任何差錯,而保羅於加拉太書中憶述那件事時,就說:「(他們)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二10)彼得、雅各和約翰的心目中,憐憫窮人的重要性緊次於傳福音。

保羅教導人不可貪心(Paul’s Teaching Against Greed)

保羅也用嚴肅的話警告人不要貪心,將貪心等同於拜偶像(參弗五3~5及西三5),強烈指出貪心的人不會進神的國: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1,在基督和 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五3、5~6,加上強調;另可參林前五11,六9~11)

貪心是甚麼?就是自私渴求物資和金錢。只要人們的終極目標是去分享自己獲得的資財,追求資財的時候,便可帶著無私的心。事實上,人若不先從物質上得福,又豈能用物質祝福別人呢?可是,若有人屯積財物,只是為了個人的享樂–那種追求成了那人最高的目標時–便是犯了貪心的罪。

自私賺錢(The Selfish Acquiring of Money)

貪心是一種內心的態度,卻終必為人所知。人們獲得金錢和物質後,怎樣運用那些金錢和物質,就可顯明那人內心的態度。我們先想想貪心貪得無厭的一面吧。不管是財主或窮人,一旦積聚物質成了那人首要的人生目標,那人便是犯罪。耶穌甚至警告窮人都不可犯這罪,不要擔心自己的基本需要: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 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六24~33)

留心耶穌講論登山寶訓的這部分之前,首先提醒人是不可能同時服事神和金錢,將貪求錢財等同於我們的神,就是任由金錢擺佈我們的人生,而不是交給神掌管。耶穌提醒眾人不要以追求生活所需作為最大的心願,人們若是追求非必要的物質,耶穌的話豈不是更適用於他們身上?真正追隨基督的人會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當然,基督徒也可以和必定會追求其他東西。耶穌不是說「只求」「他的國和他的義」,而是說「先求」。

努力工作本身並不是貪心的表現,但卻有這個可能。如果一個人工作很長時間,是為了維持某種生活水平,同時又影響了自己對基督的委身程度時,就是以金錢作為自己的神了。古老的箴言勸人不要陷入那種圈套:「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麼?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二十三4~5)

以不誠實或不道德的方法賺錢,必然是錯,也顯出那人的貪婪。聖經言明,「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箴二十八8)。2

聖經稱讚人用誠實的方法賺錢,又獻出部分所賺的金錢(參箴十三11,二十二9)。同樣,聖經就不同的原因責備人怠慢懶惰,其中之一就是若他們沒有收入,就沒有東西可與有需要的人分享(參弗四28)。只要賺錢的目標是與人分享,賺錢就是道德高尚的事。

自私用錢(The Selfish Use of Money)

當下再看看人們賺得金錢以後,如何顯出自己的貪婪。從這方面看,貪心就是用錢用得自私。你把自己合法賺得的金錢全數用於自己身上,道德上又有何不對?有人(包括神的兒女在內)跟你工作一樣辛勞,甚至比你更辛勞(或有人不能工作),只為了掙扎求存,卻連最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有所缺乏(像是足夠的食物),這與你有關嗎?有人生活奢華,也有人本身沒有做錯,卻是晝夜不得溫飽,這情況道德上豈是正確?

當然,養尊處優的基督徒有無數的藉口不去幫助赤貧的信徒和非信徒,卻不會從聖經中找到安慰。儘管沒有人可以私下定出規則,規定應該施捨多少和保留多少,但聖經的原則很清楚: 基督徒若有能力施予窮人,就當靠著神多多施予,尤其是扶助貧窮的信徒(參加六10)。若有人自稱是基督徒,卻不表現關心貧窮的信徒,那人多半是假冒的基督徒,而明顯很多現代基督教世界的人都屬於這一類,為了一己之私而引入一種度身訂造的基督教,聽信這種現代的謊言。

根據蓋洛普調查(Gallup pole),只有25%美國福音派的基督徒會作十一奉獻。40%的人指出神是他們生命中最重要的,然而平均年薪$50至75000 美元的人只會將1.5%的收入捐助慈善團體,包括宗教團體在內。與此同時,他們平均會花上12%的收入用作追求娛樂。3

我們是否貪心,除了可以從自己怎樣運用金錢表現出來,還見於我們怎樣運用時間。如果我們用時間追求自私的目標或享樂,便顯出自己的貪婪。神賜給我們時間,是對我們神聖的信任。我們應當盡可能把最多的時間用作服事,不單是牧師,我們所有人都可以遵從耶穌的命令,探訪患病或被囚的信徒。

貪心的借口(Greed’s Justifications)

好像各樣罪惡一樣,貪心也有百般藉口。其中之一是說:我們要交稅,部分稅款會用來幫助窮人,故此自己不再需要幫助他們。

我們的政府認為自己有責任幫助窮人,我認為確實是好事。可是,政府給與窮人金錢的方式,多半是與神的旨意相違背。按神的話語來說,貧窮的人若有能力工作,卻不肯作工,就不應該支援他們:「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10)另外,窮人因著犯罪而變窮,必須先表現幾分悔改的心,才可以得到援助。政府不應派發金錢鼓勵人們懶惰、不負責任或作不道德的行為。與政府不一樣,我們應該明智施予別人,終極的目標是要擴展神的國度。我們幫助未得救的窮人的時候,也應該向他們傳福音。政府卻不會這樣做。

此外,大部分政府極少會幫助其他國家貧窮的基督徒,甚至根本不會幫助。故此,我們有責任幫助自己世界性的大家庭,不只是幫助自己國家的基督徒。

我們有多貧窮?(How Poor Are We?)

我們很多人認為自己很貧窮,故此不必幫助窮人,這只是我們另一種貪心的藉口。可是,我們究竟有多貧窮?世界上有十三億的人每天平均收入少於一美元,另有二十億的人每天生活費少於二美元(我已描述的是超過全世界一半的人口)。

根據美國的統計數字,十四億五千萬的人仍然沒有醫療設施;十三億三千萬的人沒有安全的食水;二十二億五千萬的人沒有衛生設施。自你開始閱讀這一章至此,已經有超過五百個兒童餓死或死於可預防的疾病。於短短二十五分鐘內,就有五百位母親痛哭流涕,因為她們的孩子由於營養不良或可預防的疾病而死亡。倘若我們仍然無動於衷,我們與那個對拉撒路不聞不問的財主又有何分別?

賽德(Ron Sider)於他的著作《飢餓時代中的基督徒財主》(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中,引述了由經濟學家海爾布倫(Robert Heilbroner)所「詳細列出『假如我們換上十三億赤貧人士的生活方式時所要失去的奢侈品』」:

我們首先進到我們想像的美國家庭,移去所有傢俱,一件不留:床舖、椅子、桌子、電視機、電燈等。家中只可以留下幾張舊毯子、一張餐桌、一張木椅。衣櫃和所有衣服都要拋掉,家中的人只可以各自留下一件最破舊的衣服或裙子、襯衫或上衣。我們只允許家主有一雙鞋子,但是他的妻子跟孩子都沒有。

我們轉到廚房,所有用具都沒有了,清理得一乾二淨,所以我們去看看碗櫃……只可以留下一盒火柴、一小袋麵粉、少量的糖和食鹽。有幾個發霉的馬鈴薯被丟在垃圾桶裡面,必須趕緊撿回來,好作今天的晚餐。我們還有幾個洋蔥和一碟乾豆,其餘的東西,一概不剩:肉類、新鮮蔬菜、罐頭食品、零食、糖果等。

當下我們已把全屋弄得一乾二淨:已經拆卸浴室、切斷自水來的供應和剪斷電線。接下來要拆掉整所屋子,全家人要搬到瓦礫中居住……

傳訊也要切斷,不再有報紙、雜誌和書籍–這些東西並非不見了,只是全家人都變成了文盲。此外,整個貧民區只容許有一部收音機……

政府的服務也必須中止,不再有郵差、消防員等。還有一所學校,可是卻在三里開外,教室只有兩個……當然,附近也沒有醫院或醫生,最近的診所在十里開外,是由一位接生婦打理,只要擁有單車,也可以踏單車到那處,但他們多半沒有……

最後,金錢也不例外。我們只容許全家共有五元美金,可以預防我們的家庭支柱遭到某位伊朗農夫遇上的慘劇:那位農夫因無法籌得$3.94美元,無法進到醫院治療,最終雙目失明,但他本來是可以痊癒的。4

我們不能支付甚麼?(What Can’t We Afford?)

我們能夠支付:有線電視、手提電話、訂閱雜誌、寵物食品、昂貴娛樂、嗜好和渡假、購買新車、外出用飯、購買最時尚的服飾、買香煙、零食、最潮的電子產品、為孩子購買一大堆無謂的聖誕禮物和生日禮物。既然如此,又有甚麼藉口不幫助我們貧窮的弟兄呢?簡直是假冒為善。看看你的家居或住所,留意你擁有的一切,一百年前的人都不曾擁有。人類幾千年來沒有那些「必需品」都能生活下去,而世上大多數人仍然在沒有那些東西的情況下繼續生活。可是,很多聲稱的基督徒卻用自己的收入購買這些東西。我們稱為主的那位仍然呼籲:「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19~21)。

我們必須得到鄰居擁有的東西,而且更是要即時擁有,於是便借錢購買那些會貶值的東西,導致自己的收入有很大部分要拿來償還利息。很多情況,人們用上多於四分一的收入償還利息,通常是由於他們要求即時得到自私的滿足所致。他們無力救援神受苦貧窮的兒女,神會接受他們的藉口嗎?

我決不是鼓吹基督徒必須一貧如洗,也不是說基督徒運用現代科技是犯罪。但聖經教導我們,神渴望我們將一部分的收入分給窮人。神祝福我們,最少某程度上是為了我們能成為別人的祝福。

「但全世界有這麼多需要,我獻上一點又有甚麼用?」有些人這樣託辭。這藉口演繹出來,就是說:「我做不到一切,所以甚麼也不做。」不過真相是當你獻上一點,就能大大改寫某些人的生命。你只要每天捐出二美元,就能叫三十三億人中的其中一員獲得雙倍的收入,因為他們每天的收入不足二美元。

「耶穌豈不是說世上總有窮人?」有些人會說。「耶穌既是說世上總有窮人,我們又何以要消除耶穌說總會有的情況?」沒錯,耶穌確實曾說:「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但他馬上再說:「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可十四7)我們總有機會向窮人顯出神的愛,耶穌也明顯假定我們會這樣做,最少偶爾會向他們行善。

有些人認為我們只是有責任扶助基督徒,因而即使忽略貧窮異教徒的慘況,良心還是無愧。雖然聖經強調我們有責任照顧信徒,但也肯定沒有限制我們只看顧神家裡的人。舉一個例子,箴言二十五章21節明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

紙板的基督徒會有成千上萬的藉口為自己的私心辯護,但沒有一個藉口可以抵消基督和聖經明確的命令。

我們必須怎樣做?(What Must We Do?)

我們觸犯了基督的命令,唯一恰當的回應就是悔改。你應該從何處開始?先從一份屬靈的清單開始吧。如果你的生活方式慣了貪婪,你根本尚未真正重生。你要就自己所知的一切罪悔改,用信心呼求主作你的救主、絕對的主和主宰,將一切交給主,立志作他的奴僕。

接下來,作一份財務清單。你有收入嗎?那就應該撥出一部分作捐獻。摩西律法下最基本的要求是十一奉獻,即是獻上你收入的十分之一,凡有收入的基督徒也應該從十一奉獻開始作起。如果你決定將十一奉獻全數交給教會,便要保證自己的教會會恆常幫助窮人,否則我不會將十一奉獻全數交給教會(個人來說,我根本不會參與不會恆常幫助窮人的教會)。

你無法支付十一奉獻?那麼就要作出一些改變。你一是增加收入,不然就要減少開支。通常最可行的做法是減少開支,那必需要背乎自己,但是,跟從基督就是要這樣做(參太十六24)。

你怎能減少開支?請列出你上一個月所有需要用錢的項目,然後開始刪除一些最不重要的開支,直至那些省下來的開支等於你收入的十分之一。除非你增加收入,否則就不要花費在那些劃掉的項目上。現在,你能作十一奉獻了。

還清債務(Eliminating Debt)

如果你像大多數美國人一樣,早已債務纏身,當下作為真正跟隨基督的人,就應該設法還清債務,好得到更多金錢作奉獻。首先,要還清高利息的債務,像是信用卡的債務。有四種途徑可以助你還債:(1)增加收入,(2)變賣不重要的物件,(3)再次拿出那份清單,繼續刪減最不重要的開支,不再列入預算之內,(4)開源節流,減少支出。舉一個例子,冬天時你可把暖氣盡量調節得低溫,多蓋幾張被子,節省暖氣的電費。如果人們認真實行這四種方案,很快就可以還清卡數。

如果你無法控制自己以信用卡消費(加上你已經有信用卡負債,就足以表示你無法控制自己),就要取消自己的信用卡(這做法稱為整容手術)。

然後,努力還清一切折舊物品的債務,你可以用本來償還卡數的金錢,來償還那筆債務。你還清一切折舊物品的債務後,便可以儲起之前用來還債的金錢,從此以後只用現金來購物。換句話說,若果你無法用現金購買某東西,就不要買了,也不要買自己不需用的東西。

運用同樣的方法,努力還清所有其他債務。

最後,定出你人生餘下來的經濟藍圖,只要你從一而終作出精明無私的抉擇,就可以成為窮人極大的祝福。我們大多數人也有各式各樣的方法可以活得更簡樸,可以奉獻更多金錢。舉一個例子,若有人一生只用現金購買舊車,不用供款購入新車,就可節省幾千到幾萬美元不等,視乎他購買的車齡和可以保養多久。我們可以決定自己的住屋、衣服、交通、嗜好、寵物、禮物、渡假方式、不良嗜好、食物和娛樂,就可以節省數以萬計的金錢。

給有錢人的話(A Word to the Wealthy)

如果從美國的標準來說,你已經是很富有的人,有剩餘的金錢可以作儲蓄或投資,那麼,你應否捐出那筆金錢呢?應該。不過,比起捐出本金,有時從投資收取的利潤可以成為窮人更大的祝福。比方說,如果你投資十萬美元,可得到10%的回報,那你餘生的每一年就都可以捐出一萬美元。故此,基督徒沒有負債的話,就很適合考慮把一部分的金錢用作投資。5 當然,你身為基督徒,不應該投資在任何不討神喜悅的地方。

每一個基督徒(特別是富有的)都應該知道神是他們財富的源頭(參申八18),所以,神絕對有權指示我們如何運用祂賜下的祝福。真正的門徒已將自己一切物質的財物交給基督管理。耶穌說:「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對於已經真正委身耶穌的人來說,所有財政上的決定都是屬靈上的決定。

受到厚厚祝福的人應該更慷慨,保羅寫信給提摩太說: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加上強調)

清楚看來,保羅相信富足的人「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才可盼望「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永生)。貪心的人會下地獄。

你應該捐出多少自己的收入?盡你所能捐出最多。我保證你在天上時絕不會為自己在地上犧牲的金錢後悔。

你越是背乎自己,就會越發變得好像基督。請緊記,你獻出金錢的數目不總是與你所表達犧牲的心同樣重要,我們從馬可福音中讀到: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1~44)

祝福的管道(Channels of Blessing)

你如何可能將金錢送到世上的窮人手中?世界各地有很多可靠的扶貧機構,但你要先搜集資料,尤其是調查機構領導人有多少薪酬。某些領導人會抽取你捐助窮人的金錢,每年賺取數以十萬計的美元(參考CharityNavigator.org 網站)。

我負責監察兩間慈善機構,分別是「我餓了天家事工」(英文網址:http://iwashungry.org/)及「孤兒淚天家事工」(英文網址:http://orphanstear.org/),扶助發展中國家赤貧的信徒。你奉獻的金錢100%會送到你善心幫助的對象手中。神應許會賞賜幫助窮人的,也會管教忽視窮人的: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箴二十一13,二十八27)。

真人真事(A True Story)

最後,我想與你分享一個感人的訪問。受訪者是一位貧窮的基督徒,名叫帕布力圖(Pablito),他全家住在菲律賓馬尼拉一個巨大的公眾垃圾區旁邊。以下訪問最初刊登於〈基督徒使命季刊〉(Christian Mission)6,連同編輯的話一同刊登:

1985年菲律賓教會協會(Association of Philippine Churches,簡稱APC)差派了一對年輕的宣教士夫婦尼穆爾(Nemuel)和帕爾瑪(Ruth Palma)去到馬尼拉的垃圾區,服事當地最貧窮的人。數以千計的人家住在一排排小屋中,排列得好像一大堆火柴盒,用骯髒的膠紙或壓平的鐵罐當作屋頂,用一塊麻布和卡紙當作牆壁。平均每家中有七人,住在一處放不下一張成人床的地方,只是比豬舍好一點!

該處傳出陣陣惡臭,又污穢不堪,不斷有人燃燒垃圾,四周都是鼠竊狗偷。有一位APC同工如此形容:「這裡是人間地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熄滅的。」那地方的老鼠比小孩子多上千倍,蒼蠅更是比老鼠多上千萬倍。

訪問帕布力圖(The Interview of Pablito)

問:你怎樣認識到主耶穌?

答:我五年前透過APC同工的幫助,接受了耶穌作我的救主。但我因著自己三個小孩子的見證,信心變得更堅固。

我信主時,是一名在街上販賣走私香煙的小販。我馬上知道那樣做有違自己的基督教信仰,所以便不再賣煙,轉為賣報紙和雜誌。

雖然我賣了很多報紙和雜誌,收入不俗,但是我從事這行業的時間並不長,因為我發現那些報紙和雜誌刊登了污穢的圖片和色情的故事。

問:你怎樣成了拾荒者?

答:我真心想活出真基督徒的生命,所以便造了一架細小的木頭車,往返馬尼拉的市集搜集垃圾,像是人家吃剩的食物、用過的瓶子和鐵罐,可以賣作循環再造。

相比起販賣香煙和報章來說,撿破爛是辛苦和骯髒得多。我工作一天後,總是疲憊不堪,滿身惡臭。但我覺得自己內心清潔,對我和我的家人來說,是最重要的。我們希望在主面前內心清潔。

問:你的孩子接受基督以後,怎樣影響了你的人生?

答:我與家人在垃圾區南邊有一間小屋,它雖然只是用在垃圾堆中撿到的東西搭成,但卻是一個充滿快樂的家,因為我們全家都愛主。我們每一晚都有家庭崇拜,女兒常常會唱在聖經課上學到的聖詩,我多喜愛聽她們唱歌!她們是我人生的陽光。

我三個女兒也熱愛上教會和主日學,熱忱祈禱,深深影響了妻子與我。帕爾瑪教導她們衛生常識,所以我的女兒常常想穿乾淨的衣服。

我的女兒也勸我和我的妻子,不是在撿破爛的時候,要穿上乾淨的衣服。於是,我們一家在垃圾區中似乎別具一格。我穿上自己最好的服裝上主日學時,鄰居會叫我「律師先生」。我會報以一笑,因為我知道他們內心深處也想乾淨–裡面和外面也乾淨。

問:你怎樣在主裡成長?

答:我們三個女兒都參了加尼穆爾和帕爾瑪主辨的餵養和教育計劃,妻子和我則會出席帕爾瑪每週在垃圾區中帶領的父母查經班。

儘管貧窮,但是我非常感謝主賜我們快樂的生活,甚至我會與其他拾荒者分享這份喜樂。我自己帶領鄰居查經,也已經在垃圾區西邊居住的十二人開了另一個查經課。

但我們需要更多聖經,人家就是不會丟掉聖經,我們無法從垃圾堆中撿到。可是,聖經很昂貴。(註腳:菲律賓聖經每本售價超過四美元)

問:你依靠撿破爛維生,如何能維持生計?

答:撿破爛賺不到多少錢,每天約賺得二十至三十比索(約一元五角美元)。但主從垃圾堆中充足供應我們,看到我身上這條褲子嗎?看來不錯吧?我是從垃圾堆中撿回來的。

幾個月前,我發現自己需要配戴眼鏡,於是便向主祈求。幾天後,我找到一副眼鏡!(帕布力圖指向自己正配戴的眼鏡,他用繩子繫於耳朵將鏡片固定。)我從一堆新運到的垃圾中找到這副眼鏡,而正正適合我的度數!

我們擁有和需用的一切,像是我的皮帶、我妻子的髮夾、女兒的鞋子和玩具等,幾乎都是從垃圾堆中撿回來的。神知道我們細微的需要,於方圓半里以內的垃圾堆中就能供應我們一切!

問:你人生還發生了另一些重大改變嗎?

答:羅茜塔(Rosita)和我有耶穌在心中,學習了以微笑接受人生的艱苦。我們不再說粗話,學會愛鄰舍和很快寬恕別人。

你知道現在我為甚麼沒有穿鞋子嗎?昨天是星期日,我打算早點回教會祈禱。我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和唯一的鞋子(是從垃圾堆中撿到的)。我想自己在主面前整潔一點,而且過兩天就是我四十八歲的生日。於是,我說服自己用上五比索雇用擦鞋匠替我擦鞋子。擦鞋匠脫下我的鞋子擦亮,我則站在一旁。

我看到另一邊街有一間花店,便想為主買一束黃花。我匆匆走過對面買花,回頭的時候,卻發現那擦鞋匠拿著我的鞋子跑了!

我急得幾乎想哭!可我沒有生氣,這也是意料中事。不過我得承認自己有點難堪,穿上最好的衣服,手中拿著一束花,卻是赤腳步行回家。鄰居定要取笑我一段日子了!我那天崇拜也遲到了。

但我那天在教會裡祈禱,知道自己會找到一雙新鞋子,尺碼會完全適合我,不像從前那雙一樣。

————————————相片加在此處*—————————————

相片介紹:宣教士帕爾瑪(門旁)探訪帕布力圖(戴上在垃圾堆中撿到的眼鏡),旁邊站著他妻子羅茜塔和三個女兒,分別是路斯(八歲)、利百加(六歲)和路得(四歲),另外兩位是帕布力圖的鄰居。

採訪幾個月後,〈基督徒使命季刊〉派出一位記者探訪帕布力圖,知道他已不再靠撿破爛維生。他當下從一公里外某私人的水龍頭運水回去垃圾區,向拾荒者賣水,每罐四加侖售六仙。帕布力圖會以每罐一仙的價錢買水,所以每天最多可賺取一元五角。不過,帕布力圖一星期工作六天,其中四天只在早上工作,其餘時間會為其他拾荒者主領查經班。帕布力圖向記者指出,他不時會將自己一半的收入分給「窮人」。

1 「貪心」這字與兩節經文前譯作「貪婪」的字是同一個希臘字。

2 我們似乎有理由推斷,此處指責收取利息,乃是指那種律法禁止收取的利息:向被迫借錢的以色列窮人收取利息。參出二十二25~27;申二十三19~20。所以,借錢給人作資本而收取利息,或靠正當投資收取紅利和資本收益,並沒有錯。神應許以色列人,只要他們順服,神便會祝福他們到一地步,他們可以借給列國的人(參申十五6),故此神並沒有反對一切形式的借貸。高利貸是向走投無路的人收取極高的利息,因而是為私利剝削別人,故此被定為有罪。

3 Charles Colson及Ellen Santilli Vaughn引述這些統計數字,見於二人的著作The Body, Word Publishing, 1992,頁31。

4 Ron Sider, 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 (Dallas: Word, 1997),頁1-2。

5 另一方面,一次過將十萬美元奉獻給正當的宣教組織,在建立神的國度方面,可能會比餘生每一年奉獻一萬美元所帶來的幫助更大。假設你一次過奉獻十萬美元,可叫一千人得救,那麼,那一千人其後對福音的貢獻,以及他們其後帶領信主的人對福音的貢獻,可能會比你每年奉獻一萬美元所產生的影響更為巨大。

6 Christian Mission, May/June 1987,頁8-9。Christian Aid授權轉載。